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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八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

各院系团总支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精神,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共青团湖南省委、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,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八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。该活动旨在挖掘、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、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,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、自立的榜样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,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、完善自我。

经第十六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,决定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全国16所高校中开展第八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,现就我校的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

(一)设置7个奖项,每个奖项获奖名额各2个(个人或团体)。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:1、“芙蓉学子·社会实践奖”;2、“芙蓉学子·团队合作奖”;3、“芙蓉学子·自强不息奖”;4、“芙蓉学子·公益行动奖”;5、“芙蓉学子·经济管理之星奖”;6、“芙蓉学子·学术创新奖”;7、“芙蓉学子·道德风尚奖”。

(二)根据各奖项规定名额,共评选、奖励14人(团体),每人(团体)奖金为人民币10,000元,奖金总额为人民币14万元。

二、评选对象、条件

(一)评选对象: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。

(二)基本条件:

1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;

2、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

3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积极进取,成绩优秀。

(三)各奖项具体条件:

1、“芙蓉学子·社会实践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
(1)长期深入基层,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,产生较大社会反响;

(2)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成果,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,或者被采纳、推广,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
2、“芙蓉学子·团队合作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
(1)团队能够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、开拓创新、勇于实践、积极实施素质拓展计划,促进广大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,切实维护同学权益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团结一心,合作力强;

(2)团队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,在科研开发、成果转让方面做出突出成就、取得重大成果,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;

(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全国和湖南省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团队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3、“芙蓉学子•自强不息奖”

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,在克服困难、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,在全校范围内影响较大,为全校学生树立了榜样。

4、“芙蓉学子·公益行动奖”

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乐于助人,长期坚持参加(组织)公益爱心活动,行动成果突出,取得显著成绩,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度。

5、“芙蓉学子·经济管理之星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
(1)参加经济管理方面的项目在全国“挑战杯”创业计划竞赛或其他同级别学科竞赛中获银奖及以上奖励;

(2)经济管理类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,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,且必须有2名或以上正高职称科研人员推荐该成果;

(3)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,已注册成立公司,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,运行情况稳定。

6、“芙蓉学子·学术创新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
(1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。在SCI、EI、ISTP、SSCI、CSSCI等收录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,其中本科1篇以上,硕士2篇以上,博士3篇以上。

(2)公开出版学术专著。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,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,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。

(3)申请三项或者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,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;

(4)获得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以上或国赛二等奖以上。

7、“芙蓉学子·道德风尚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
(1)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爱护公物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;

(2)在团结互助、拾金不昧、抢险救灾、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;

(3)诚实守信、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,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。

三、活动安排

(一)在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上级执委会的统一指导下,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,成立学校组委会和评委会。

(二)评选活动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按统一标准、统一流程、统一管理的要求来实施。

(三)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

1、报名(11月11日—11月18日)

每人(团队)只能申报一个奖项,凡已曾获得过单项奖励的个人(团队)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。参选个人(团队)在校团委首页团内通知栏下载并填写《第八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并于11月15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,电子稿发至邮箱1689041653@qq.com;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—2000字;申报表和参选人(团队)事迹材料需提交纸质稿,一式一份,并经所在院系团总支核实后加盖公章。

2、审查(11月19日—11月20日)

学校组委会对参选人(团队)资格和推荐、自荐材料进行审查。

3、初评(11月21日—11月22日)

学校组委会确定候选人(团队)入围名单,每个奖项入围候选人(团队)6人(个)。

4、公示(11月23日—11月29日)

通过网上和展板对入围名单及推荐材料公示一周。

5、投票(11月30日—12月17日)

(1)第一轮投票(11月30日—12月4日)

由全校学生在校团委官网芙蓉学子专题页面中对入围个人(团队)进行投票(具体投票方式见网页说明),投票结果占比30%。

(2)第二轮投票(12月5日—12月11日)

学校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候选人(团队)事迹集中宣讲会,各院系组织班级和团支部代表(各院系代表人数相同)参加宣讲会,并进行现场投票,投票结果占比30%。

(3)第三轮投票(12月12日—12月17日)

学校评委会投票,投票结果占比40%。综合三轮投票的总分选出决选出最后的获奖者(团队)。

6、学校举行颁奖仪式(12月下旬)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(一)学校组委会

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处负责人组成组委会,组委会办公室设校团委。

(二)学校评委会

评委会由学校组委会负责邀请组成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,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为2:1,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为单数且不低于15人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院系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,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,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加强指导与协调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

(二)加强工作宣传。要将有关文件发到各专业班级,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宣传海报,并通过团刊、广播、校园网、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跟踪报道,为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。

(三)申请“学术创新奖”的参选者需提供教育部查新工作站(学校图书馆可查)提供的作者发表文献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、CSSCI等收录的证明原件。专利复印件需提供排名第一发明人的签字。

(四)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凝

联系电话:85658580

 

附件:第八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“芙蓉学子·_____奖”申报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共青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11月8日

 


附件:U020150914488600882580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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